地點: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1法庭
活動:fb://event/248421881179517
▍法庭資訊
時間|5/11 (四) 10:00
地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1法庭
▍歷史背景
中共在與西藏在1951年簽訂和平協議後不到八年,就暴力入侵西藏,而從1959年至今,藏人在西藏境內遭受迫害,寺廟面臨拆除,僧人、教育工作者、倡議使用藏語和文化的人權捍衛者被迫自焚、被關押、被施酷刑,而在境外的藏人也被迫在世界各地四處流亡。
▍案件背景
而此案件的開端是在2016年時,政府決定再度修改《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的落日條款,讓在2016年6月29日以前入境台灣的無國籍/身份文件或是無法被強制出國的藏人,有機會在台灣取得合法居留。修法後,移民署在2019年5月27日做出決定,認為有13位藏人符合移民法第16條的資格,可取得合法居留身分,但在當時,還有6位藏人因被認為具印度或尼泊爾的國籍,被認為不符合無國籍的條件,而被拒絕給予居留。
▍提出訴訟的理由:避免讓藏人無處可去
而這次藏人案印度組言詞辯論的爭執點是:兩位藏人是否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所稱「無國籍人」而可以獲得居留?
由於流亡藏人實際上在印度的生存空間是十分有限的,從西藏流亡至印度、甚至在印度出生的多數藏人終其一生不會獲得印度國民身分,工作、教育、居住大受限制,因此部分藏人會選擇離開到他國,而能離開印度到他國的方式,因不屬於印度國籍,許多藏人僅能通過購買假護照的方式入境台灣或其他國家,對於落實公民、戶籍等國民管理制度的台灣來說很難相信的混亂公民狀態,卻是流亡藏人在印度、尼泊爾所面對的日常。
來台後,長久住在台灣的藏人與印度的大部分聯繫都早已斷裂,他們在台灣逐漸形成社會網絡,甚至有家庭,若此時就這樣把他們強制遣返印度,不僅會使他們在印度成為無國籍人,在印度恐怕也無法生存。本案透過法扶律師協助,將於5/11進行言詞辯論。藏人的困境需要社會大眾更多的關注,台權會與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邀請大家繼續追蹤此訴訟發展,讓我們一起支持這些被迫遠離故土的流亡藏人們,能在台灣有安生立命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