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為文山社區大學的課程主任,長期參與各種NGO,為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團體的志工。李明哲救援大隊自始自終都認為李明哲是無罪的,李明哲僅因在網路上發表關注中國人權及公民社會等相關言論,這樣的作為在任何一個正常國家,都不可能構成犯罪。而李明哲卻因此在2017年3月19日被失蹤。十天後,中國當局確認他已被逮捕,其後被不公審判判刑5年,入獄後的處遇也難謂符合國際人權標準,除被迫食用餿食、缺乏保暖、衣物曾遭丟棄,其通訊權亦受到限制,疫情趨緩以後,其妻16次嘗試探視均遭拒絕。中國政府近年來的種種作為,包括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對於維吾爾人及藏人的迫害,不斷逮捕人權工作者,都顯示其對於言論自由及公民社會空間的打壓越來越烈。
中國過去曾發生過不少被釋放的律師或人權工作者健康惡劣的情況,我們也將持續關注明哲返台後的身心狀況。自2017年3月以來,家屬及救援大隊從不放棄救援及倡議工作,救援大隊在此並再次呼籲中國當局應盡速改善其境內的人權現況,釋放所有遭到任意逮捕及拘禁的人權捍衛者。
除李明哲之外,在中國失蹤或被任意關押的台灣個案,我們也呼籲陸委會可以做系統性的盤點調查,讓國人在中國的人身自由及人權現況,可以更加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