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 第一會議室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 ※實體及線上同步,報名後將E-mail寄送直播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383109131807071/
#實體線上同步 #數位法治與人權保障座談會|拒絕「被數位化」的權利: 評憲法法庭健保資料庫案判決
>>立即報名:https://www.jrf.org.tw/articles/2342
憲法法庭在8月12日宣示111年憲判字第13號健康保險資料庫案判決,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合憲性、以及健保資料庫對個資之利用問題。大法官雖認定《個資法》第6條第1項但書第4款規定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但針對憲法對於個人資料與隱私保護,提出了三點指標性準則:
1.《個資法》與其他相關法律欠缺個人資料保護之獨立監督機制,有違憲之虞。
2.就健保資料儲存、處理、傳輸、及相關組織上及程序防護機制,大法官認定現有《全民健康保險法》及相關法律皆無明確規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3.大法官認定提供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於原始蒐集目的外利用之健保資料,欠缺當事人之退出權,違反憲法保障之資訊隱私權。
上述憲法裁判所建立的論理與標準,將會成為數位時代中,政府蒐集人民資料,建立數位資料制度等措施合憲與否的指引。就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的「數位身分證制度(eID)」以及「跨機關資料傳輸專屬通道(T-Road)」等數位基礎建設,也將發生重大影響。
對此,主辦單位邀請長期監督政府數位政策的律師、學者,從評析本判決開始,討論政府應遵守的數位法治原則,以及如何保障人民拒絕「被數位化」的資訊自主權利。
#時間
2022年8月20日(六) 10:00-12:00
#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 第一會議室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
※實體及線上同步,報名後將E-mail寄送直播連結
▋主持人引言
#林煜騰律師
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
eID晶片身份證訴訟義務律師團召集人
▋與談
#劉靜怡 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合聘研究員
#蘇慧婕 副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副教授
#李劍非 律師
全律會大法官審理案件聲請委員會主任委員
北高行110年度訴字第696號身分證訴訟代理人
#吳典倫 律師
萬國法律事務所助理合夥律師
eID晶片身份證訴訟義務律師團代表
#主辦單位
全國律師聯合會大法官審理案件聲請委員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